【張升星 法官】「司法綜藝化」的醜態 - < 蘋果日報 > 2010 11 17
「司法綜藝化」的醜態(張升星) | 頭條要聞 | 蘋果日報 | 20101117 | 壹蘋果網絡
【張升星 法官】「司法綜藝化」的醜態
民國96年,台北地院8位女法官,穿著紅色薄紗的印度服飾, 露出小蠻腰,在司法節大會跳肚皮舞。她們突破尺度的火辣表演, 在場的司法首長並不以為忤,紛紛鼓掌致意。 這些女法官的努力想要證明,除了法律專業之外, 她們還有溫柔動人的舞蹈才藝。
當年的表演並未引起太多討論,只有英文媒體《China Post》在社論中以「Dancing Judges」為題,嚴詞批評女法官在公開場合跳肚皮舞, 完全喪失法官的莊嚴與神聖。社論指出世上數以千計的女法官, 絕對沒有像台北地院女法官如此「前衛(avant-garde) 」,公開演出「輕佻的(frivolous)」性感(sensu al)舞蹈。
民國98年,在司法院和法務部合辦的司法節大會, 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聯手演出行動劇, 嘲諷阿扁羈押時高舉手銬的經典畫面,引發在場司法首長哄堂大笑。 雖然哈佛大學孔傑榮教授直斥此乃司法「馬戲團」,意圖塑造輿論, 妨礙公平審判,但是檢察官認為並無不妥,藉此可以展現檢察官「 俠骨柔情」的一面。
行政司法本質不同
民國99年,法務部為了五都選舉,舉辦一連串「抓賄行動, 全民亮出來」的宣導活動,各個地檢署紛紛指派檢察官彈吉他、 玩變臉、裝超人、牽繩索、套金牛、cosplay非常女, 熱鬧繽紛,多才多藝。最後甚至連法務部長也下海, 跟著舞棍阿伯跳舞,騎駿馬、扮牛仔,大家玩得不亦樂乎!
這些「司法綜藝化」的醜態,社會似乎見怪不怪未聞異議。 但看著法務部長笨拙的舞步和檢察官們精采的表演, 老百姓不禁要問,法務部沒正經事辦了嗎? 只有在台灣這種法治落後的國家,才會任由這些享有《憲法》「 終身職」保障的司法官,搞些不倫不類的綜藝表演! 尤其令人不解的是,台灣歷經頻繁選舉與政黨輪替, 還要檢察官粉墨登場「宣導」反賄選的必要性究竟何在?
從阿扁擔任台北市長扮演「超人麥可傑克遜宋七力」開始, 朝野政客為了爭取選票,紛紛仿效以展現親和力。雖 然難免流於媚俗討好,不過行政首長為求廣結善緣,圓融和諧, 恐怕也是民主政治「庸俗化」的必要之惡。
但是司法的本質和行政截然不同,司法強調平亭曲直,是非分明, 而司法尊嚴正是奠基於人民的信任。檢察官守則第12條規定:「 檢察官應廉潔自持,重視榮譽,言行舉止應端莊謹慎, 不得為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之行為,以維司法形象。」 試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會讓檢察官犧牲色相,綵衣娛親的KUSO自 high?這算「端莊謹慎」?還是維護「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」?
國民黨即將發動的遊行,主軸之一就是強調「司法改革」, 其實最該做的就是立刻停止這些荒謬的才藝表演!如果「行銷」 那麼重要,乾脆就找名模走秀。至於檢察官嘛, 應該回歸本務提升起訴品質,而不是準備登台彩排。
作者為台中地院法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