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雜記〕黃色小鴨.一窩蜂(2013.09.28.)
@@ 前言
大家搶著去高雄港、基隆港一睹《 黃色小鴨 》,跟小鴨拍照後,就走人?
我在想,看完黃色小鴨,去過了、看過了,然後呢???(這個問題困擾我有一陣子了)去過了、看過了,然後呢???去過了、看過了,and then?
(其實,困擾我的,還有個疑惑:一張拍得不是很清楚的照片,莫名的 獲得 七十幾個讚,一張拍得是很清楚的照片,莫名的 獲得稀稀落落的讚,按讚倌 的標準 在哪啊??)
若是此則動態消息獲得上百個讚,我真的 ... .. . 真的 ... .. . 不知該說些什麼。
@@ 補充說明
若是我家 Baby 吵著要去看黃色小鴨鴨,我想,經過深思熟慮、on the second thought,我還是會去的。